
这是昨天星洲报企管专题,"当责"的基本概念不只是"负责"而已,而是要你"负起完全责任,交出成果".引用原文,何谓"负起责任"的人,又与"没有当责"的人有何不同?
在接获主管指示将某份文件交给A公司总经理后,"当责者"并没有随手就将文件放入信封,贴上邮票,然后寄给对方,而是立即询问主管:"这是否为急件?""要叫快递吗?"等到文件送出后,再与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.
至于"没有当责"者,又是如何呢?他很"负责地"即刻就将文件塞入信封,贴上邮票,投入邮筒.日后当主管发现对方尚未收到文件,前来询问时,他会说:"我已经寄出去啦""你又没说要用快递寄送!""是邮局把信寄丢了,又不是我的错!"
看来我还真不符合当责-Under Promise,Over Delivery的标准.话说前天老婆特地交待帮她寄两封信;信是老婆写的,邮票也是老婆贴的,只是我没问老婆是否要寄急件,就如此这般的投入邮筒.说来也惭愧,或许也还真该好好的再检讨,思己过.这,会不会让老婆感到恨得牙痒痒,但偏偏又无能为力,力有不逮,逮不了痛脚,脚底摸鱼,鱼目混珠....(啊~叉开话题了)
那一天跟老婆谈起工作琐事,听老婆聊起她公司的新上司-光头仔.上任后每天例牌晨会的工作进度报告,搞到人心惶惶外加泰山压顶(<-这句我加来好看用的,语助句).再对看原主题文章,有所感,遂撰文载之.
附注:1. 是否该迳往邮局询问:邮差先生,我老婆的信,您递送了吗?
2. 老婆大人,上班时请专注工作别分心看blog!accountability啊~ Proffessinalism一点嘛~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